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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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9 (2019-10-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文號:40-108-120041 事由:貴商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商號108年5至7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07 (2017-04-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60012 事由: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25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2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78.2mg/L,標準值30mg/L;總鉻檢驗值4.64mg/L,標準值2.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7-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9,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6-06-06 (2016-03-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5-060012 |
否 |
限2016-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6-06-06 (2016-03-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060013 |
否 |
限2016-05-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