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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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2024-05-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 期限內改善完成(113年6月12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26)。限改日期:113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文號:30-113-060027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現場廢(污)水排放中,發現臺端於113年1月起至今未每日記錄其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 |
否 |
限2024-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16 (2020-10-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80034 事由:109年10月12日本局執行案件稽查,發現貴場執行屋頂修繕工程並設置太陽能光電板,惟現場可見經修繕拆除之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C-0701)堆置於場角落及場邊以太空包裝盛3包之廢棄物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亦無標示產生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否 |
限2021-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03 (2018-07-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7-090002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2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7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8-10-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5-17 (2013-03-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50011 |
否 |
限2013-07-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