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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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8 (2020-08-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100009 事由:貴社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09年8月18日派員查核貴社未每日紀錄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 |
否 |
限2020-08-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0-06 (2020-08-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於本案完成改善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11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文號:40-109-100001 事由: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從事食品加工生產作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經查該公司廢木材(R-0701)露天貯存,且未設有排水收集設備。 |
否 |
限2020-11-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