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枝福畜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R9500988
事業名稱: 張枝福畜牧場
事業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茅港尾段四七一五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豬飼育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4-04-28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10-20
(2020-08-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2662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100020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因固液分離機故障,未及時將產生之原廢水抽送至廢水場,至而溢滿過截留設施,經雨水溝疏漏廢(污)水至地面水體,於疏漏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5560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628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18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限2020-08-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2,662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24
(2017-03-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6-050032
事由:貴場從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63mg/L,標準值60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限2017-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9-16
(2008-08-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9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07條第01項
文號:30-097-090006
限2008-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