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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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2018-10-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文號:30-108-030003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2日派員稽查,於貴場場區後方空地堆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之污泥,其產生之污泥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放置於場內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06 (2018-10-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文號:30-108-030004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2日派員稽查,查核貴場未每日記錄其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與廢(污)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