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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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2024-10-1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13-110001 事由:查貴公司於本縣萬丹鄉廣維路123號從事飼料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7月11日23時39分派員稽查現場廠區內機器運轉作業中,立即派員於合法指定位置量測兩分鐘均能音量,測得其噪音為63分貝,因場內無負責人故無法量測背景音量,經量測結果已超過第3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工廠(場)管制標準52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暨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15日23時整夜間再次派員複查,於合法位置以噪音計連續兩分鐘量測,經測得均能音量為61.5分貝,因場內無負責人故無法量測背景音量,經量測結果仍超過第3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工廠(場)管制標準52(超出值9.5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暨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規定,將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4-12-30前改善 待改善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