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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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2 (2020-08-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18 事由: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9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0-10-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9-22 (2020-08-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90032 事由:本局於109年8月1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西港區後營150號(後營段2066、2067地號),發現貴畜牧場露天曝曬堆置廢水處理固液分離所產生固狀糞渣,貯存地點、設施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3-01 (2011-11-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1-03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