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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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2017-03-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10022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0月18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4月至106年8月廚餘(代碼:R-0106)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106年3月至106年8月廢食用油(代碼:R-1702),漏報產出情形,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0-19 (2016-08-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10001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