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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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2023-08-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12月29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10198 事由:車輛KEB-767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26 (2019-03-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8-040050 事由:本局108年3月28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190號及本工7路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本洲廠廢鐵桶(R-1301)108年3月20日委由「聖宏企業行」再利用,該行非屬再利用機構,惟委託再利用未簽訂合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1-03 (2012-08-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2-010002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3-03-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