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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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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024-03-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4-050011 事由:本局113年3月14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正常操作,許可核定回火爐(E113、E123、E163、E183)加熱過程中所產生之廢氣,經氣罩收集後,由密閉之管道導入至洗滌塔(A106、A107、A108)及靜電集塵器(A109)處理,再由排放管道(P002)排放。現場發現E123產生之廢氣經氣罩收集後,於送往洗滌塔間之管道,因未採全密閉收集而有洩漏廢氣致明顯排放白(灰)煙情事,屬未有效收集回火爐(E123)廢氣,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5-06-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6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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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2023-11-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貴廠於113年9月14日前完成改善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60024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25號從事螺絲製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163-05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1月20日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洗滌塔(A107)洗滌液流率計監測儀表故障,無法確認數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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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1 (2019-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旨案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20033 事由:本局109年1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無機性污泥(D-0902)108年2月至1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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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1 (2018-08-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8年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01 事由: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金屬熱處理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異味官能測定稽查,依「排放管道中異味污染物採樣及其濃度之測定方法(NIEA A201.14A)」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5500,超過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污染物之燃燒過程排放標準1000。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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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8 (2017-11-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60044 事由:按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附件所示,貴事業產出「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106年6月至106年9月申報產出量分別為2.6、2.6、2.6、2.86公噸之間,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填報1公噸)之10%以上,惟未辦理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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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9 (2012-05-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1-070010 |
否 |
限2012-05-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