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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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2017-06-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90014 事由:本局107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106年6月至107年6月污泥混合物(D-0999)及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廠內再利用」,惟未申報廠內再利用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21 (2014-11-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文號:40-103-11001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