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2558141
管制編號: S1666526
事業名稱: 綠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一一號
所在工業區: 岡山本洲工業區
產業類型: 有害廢棄物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水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02-01-08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1-02-20
資料日期: 2025-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1-02
(2024-04-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4-010002
事由:本局113年4月8月至貴公司稽查,現場無提供原料進料量、燃料使用量、產品產量、污染源設備紀錄,並查無袋式集塵器DCS連線每分鐘記錄1次之操作紀錄,亦無留存歷年操作紀錄檔案供查閱,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25-02-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05
(2024-01-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3-030006
事由: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經派員於旨揭時段至貴公司廠房(地址:岡山區本工五路11號)稽查,發現係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燃燒事業廢棄物時因廠房未完全密閉致直接逸散排放白色粒狀污染物並有燃燒異味致造成空氣污染情事,雖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仍未能有效收集處理致造成上述空氣污染行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1-03
(2018-06-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文號:20-109-010009
事由:本局105年6月16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4620100號函核發貴公司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S1666526-01),第一期程目標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234公斤/年、硫氧化物17,488公斤/年、氮氧化物13,248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8,089公斤/年,指定削減量:硫氧化物920公斤/年、氮氧化物697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426公斤/年,惟貴公司既存固定污染源於旨揭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程結束前,最後完整四季(即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之實際排放量為:硫氧化物32,137公斤/年、氮氧化物27,569公斤/年,逾硫氧化物目標年排放量共計14,649公斤/年、氮氧化物目標年排放量共計14,321公斤/年,即貴公司未依規定削減指定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26
(2019-03-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03003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規定定期更換袋式集塵器之濾袋,採廠內自行焚化處理,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26
(2017-09-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6-100017
事由:經查貴公司106年9月7日(106)綠大岡字第027號函申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依所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機構負責人地址已於103年3月10日變更,惟貴公司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遲至106年9月7日始檢送基本資料變更申請表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03
(2016-07-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10003
限2017-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03
(2015-10-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命M01製程於104年12月3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
文號:20-104-120003
限2015-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3-09
(2010-10-25)
環保署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文號:32-101-030001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16
(2010-10-25)
環保署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文號:32-100-12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鍵入錯誤
不須改善 150,000
不須繳納
2011-06-14
(2011-04-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4-100-06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4-19
(2010-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4-099-040004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4-19
(2010-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4-099-040005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5-13
(2009-04-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098-05000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5-22
(2007-11-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44-097-05000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5-22
(2008-03-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097-05001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