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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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2024-05-3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080004 事由:本局113年5月31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正常操作,許可核定製程流程E之熱脫槽區(E501)產生之廢氣經氣罩收集,再經洗滌塔(A301)處理後排放。現場發現E501至A301管道未確實接合,致E501產生之廢氣未有效收集直接逸散,造成廠內PM2.5濃度為461μg/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尚未繳款 |
2023-02-22 (2023-01-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20030 事由:本局前於112年1月6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正常操作,洗滌塔(A301)洗滌液pH為1.12(許可範圍:8~10.5),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否 |
限2023-03-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2-02 (2023-01-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2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罰鍰金額誤繕 事由:本局前於112年1月6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正常操作,洗滌塔(A301)洗滌液pH為1.12(許可範圍:8~10.5),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否 |
限2023-03-0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21 (2011-04-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0-06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10-21 (2008-09-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9月26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文號:30-097-100023 |
否 |
限2008-09-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