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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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7 (2020-08-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2-109-100003 事由:貴公司所屬岡山北路加油站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下稱土污法)第9條第1項公告事業「加油站業」,於109年7月31日經本府經發局核准變更營業主體,後於109年8月18日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下稱土調資料)至局,而未於行為前檢具土調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前揭情事業已違反土污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土污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裁處。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8-20 (2010-08-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文號:30-099-08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8-20 (2010-08-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33條第2項 文號:32-099-08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污染別鍵製錯誤(土壤污染)另立水污染裁處書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