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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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9 (2023-04-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60022 事由:本局112年4月28日稽查貴公司於本市岡山區本工六路3號之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111年燃料用量-天然氣使用量為99341立方公尺,許可核定值為90000立方公尺/年,燃料用量已超過許可核定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2-04 (2023-01-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並限於112年4月15日前改善完成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12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20018 事由:本局前於112年1月6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正常操作,發現以下缺失,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一、洗滌塔(A001)洗滌液混濁,未能有效監測防制設施運作情形,洗滌液pH為2.77(許可範圍:7~11)。 二、未依許可規定紀錄洗滌塔洗滌液pH值、流率、更換頻率、更換量及NaOH添加量。 |
否 |
限2023-03-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21 (2011-04-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06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