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典油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8077296
管制編號: S16A1212
事業名稱: 金典油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三路六號
所在工業區: 岡山本洲工業區
產業類型: 資源物回收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8-25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7-14
(2023-03-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70012
事由:貴公司於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三路6號,本局於112年3月27日稽查貴公司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SCR選擇性觸媒還原(A001)液氨鋼瓶閥門已鏽蝕無法開啟噴注液氨(許可核定噴注量為0.01~0.3 kg/hr),前次購買更換液氨紀錄為108年10月15日,應處理而未處理空氣污染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23-08-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17
(2022-08-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40013
事由:貴公司於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三路6號,本局於111年8月23日稽查貴公司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E005、E006、E007熱風爐、E002裂解爐、E003裂解爐、E004乾燥器連接至A001選擇性觸媒還原(SCR)設備處理,以上為新增之廢氣流向與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13
(2021-0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4-110-050025
事由:貴公司110年3月25日申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變更,原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譚○○110年1月1日離職,變更為黃○○,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於15日內(110年1月16日前)指定代理人報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14
(2020-03-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4-109-100006
事由:按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6日函所示,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12月9日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暨試運轉計畫」同意核准收受67家事業產出事業廢棄物,惟查永成公司截止至109年7月1日收受非試運轉計畫核准事業共71家,與原核定之事業不符,另查貴公司自109年3月2日至109年3月9日共3筆聯單,廢棄物為污泥混合物(D-0999),交由該公司處理,惟永成公司係試運轉階段,非合格之公民營處理機構,且貴公司亦非試運轉計畫核准事業,貴公司未委託合法處理機構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23
(2020-04-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9-090021
事由:本局109年4月22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本工三路6號稽查,抽查聯單(D32A998910900001)對照CCTV回放畫面,發現車輛(803-VG)有車輛畫面,但無法辨識車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1-30
(2019-03-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9-010024
事由:本局108年5月13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2
(2017-1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110024
事由:本局107年11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木材混合物(D-0799)106年11月至107年9月及污泥混合物(D-0999)106年11月、107年1月、4月、9月,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10
(2018-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8-060016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4日派員督察,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事業代表表示,從107年1月起,將廢油漆、漆渣委託華鈞實業有限公司清除至貴公司處理,惟查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3341000號),核准項目為非有害油泥(代碼:D-0903)、廢潤滑油(代碼:D-1703)、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等三項,並無廢油漆、漆渣(代碼:D-1701)許可處理項目,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所訂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4
(2018-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44-108-060011
事由:本局107年12月13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稽查,貴公司僅提供107年1、2、4、9、10月操作紀錄,其餘月份未製作處理設施進料、出料、操作、控制及監控等資料之操作紀錄,且未由專業技術員每月定期簽署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4
(2018-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4-108-060012
事由:本局107年12月13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稽查,發現貴公司衍生廢棄物污泥混合物(D-0999)以太空袋盛裝,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污泥混合物滲出水污染地面情事;另該污泥混合物(D-0999)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4
(2018-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8-060013
事由:本局107年12月13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後方堆置中油公司非有害油泥(D-0903)約70桶,辦公室後方堆置廢潤滑油(D-1703)、廢油混合物(D-1799)約302桶,貯存位置與經審查核准之處理許可文件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4
(2018-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文號:44-108-060014
事由:本局107年12月13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稽查,貴公司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張淑娟表示,廠區後方貯存收受「東徽企業有限公司岡山廠」未處理之廢油混合物(D-1799)約19.63噸,聯單收受日期為107年11月13日,未於30日內完成處理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4
(2018-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8-060015
事由:本局107年12月13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稽查,針對燃料油(產品)貯槽(T001)、收受廢棄物(提維西公司科工廠D-1703、東陽公司D-1703、中油林園廠D-0903)各採集樣品1組,試驗結果發現貴公司燃料油(產品)貯槽(T001)產品試驗結果「試驗報告(KP/2018/C0234)」:水份為1.1%(超過產品規格0.5%)、水份及沉澱物為1.6(超過產品規格1.0%),不符合產品規格,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所訂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3
(2018-07-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60007
事由:本局107年11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南督隊)至貴公司稽查,查污泥混合物(代碼:D-0999)107年6月至10月,未申報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3
(2018-11-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4-108-060005
事由:本局107年11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南督隊)至貴公司稽查,經與貴公司廠長周○○及廢棄物處理專業技術人員張○○確認表示,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有填報其他單一非有害廢金屬或金屬廢料混合物(代碼:D-1399),因從未產生故無簽約亦無清除,廠內鐵桶係以與客戶以桶換桶方式處理,查上開D-1399(原盛裝D-1703、D-1799或D-0903之廢空桶)核屬衍生事業廢棄物,惟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3
(2018-11-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8-060006
事由:本局107年11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下簡南督隊)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收受之廢潤滑油(代碼:D-1703)貯存於過濾設備旁,與原處理許可核准之收受廢棄物貯存區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06
(2018-12-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30004
事由:案係本局派員於107年12月6日至該公司查核時,發現該公司廠內廢(污)水處理設施流程為調整槽(T01-8,6座製程廢液暫存槽)->油水分離槽(T01-3)->pH調整槽(T01-4)->化學混凝槽(T01-5)->沉澱槽(T01-6)->過濾槽(T01-7)->採樣槽(T01-1),與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證書字號:高市府環水水措字第01244-02號)不相符(沉澱池(T01-02)->採樣池(T01-01));並且已有作業廢水流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採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以下簡稱水措),並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之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29
(2018-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10050
事由:貴公司位於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三路6號,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706-00號)。經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7年12月13日督察發現,107年該製程操作紀錄僅1月、2月、4月、9月、10月完整記錄,缺少3月、5月、6月、7月、8月、11月之每日紀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02
(2017-09-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7-060005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該廠106年9月至106年12月廢潤滑油(代碼:D-1703)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本局107年4月25日函請陳述在案,該廠107年5月8日陳述(略以):「…一、聯單編號:S320471110600103處理者誤植重量。二、…已於事業廢棄物產出情形申報更正原產出量,故原貯存量相符無誤。…」,貴公司誤植該筆聯單廢棄物總重量,未依前開規定請求該事業、清除者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聯單接受,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19
(2017-1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7-030012
事由:經勾稽申報系統,發現106年4月至7月未申報廢木材混合物(D-0799)貯存情形,未申報廢污泥混合物(D-0999)產出及貯存,且質量不平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19
(2017-1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7-030013
事由:現場貯存情形稽查,發現收受廢油混合物 (D-1799)及廢油泥(D-0903)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及措施,且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名稱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有污染地面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有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19
(2017-1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7-030014
事由:經查廢油混合物(D-1799)及廢油泥(D-0903)貯存區位置,與處理許可文 件內容核准之貯存區位置不符; 產品T001貯槽水份為0.9vol%(CNS1472燃 料油管制標準為0.5vol%以下),水份及沉澱物為2.0vol%(標準為1.0vol%以 下),不符CNS1472燃料油管 制標準;收受廢棄物部份,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產 出之D-1799閃火點<40℃(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60℃),比重為0.809 0(允收標準0.87~0.95)。明顯與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不符,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6
(2017-1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7-020009
事由:本局派員於106年11月17日至貴公司查證時,發現貴公司廠內廢(污)水處理設施廢水貯存槽2座及再生油槽4座等與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不符合,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1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9
(2017-02-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3項
文號:44-106-070008
事由:案經本局106年2月24日派員稽查,該公司廠內監視系統影像紀錄未保存3個月(至105年11月24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案經本局於106年6月29日依據行政罰法42條規定,函請該公司陳述意見。 按該公司106年7月13日陳述書內容所示,該公司係於本局稽查後始請廠商檢修發現其中一顆硬碟已毀損,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3項規定:「處理機構於監視系統故障或無法清晰顯示內容時,應即時通報核發機關,並應於七日內完成修復。如無法於七日內完成修復,應檢具書面資料報核發機關核准,並依核發機關核准之期限內完成修復。」,該公司未依規定通報、修復及檢具書面資料報核,該公司陳述縱令屬實,亦係事後改善行為,並不影響本案違規事實之成立,該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及21條第3項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9
(2016-06-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10018
事由:案依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派員於105年06月24日至貴公司查證時,發現貴公司以另設之抽水馬達及管線將廢(汙)水由標示T-403之槽體抽至採樣井,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11
(2015-10-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
文號:44-105-100005

訴願人撤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4
(2016-0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5-05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4
(2016-0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05-0500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4
(2016-0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05-05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4
(2016-0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5-050004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06
(2015-08-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100009

訴願駁回
限2015-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06
(2015-08-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M02製程停工,並限於104年11月1日前向本局申請取得設置或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4-100010

訴願駁回
限2015-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2-06
(2015-01-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2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20009
限2015-02-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2-18
(2008-01-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文號:20-097-020003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