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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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9 (2018-05-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7年10月24日。限改日期:107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80008 事由:貴廠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880-00號)。經本局人員稽查發現,106年原物料使用量螺絲為6202.51公噸,塗料漆為69.35公噸,皆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年使用量螺絲為4804.8公噸,塗料漆為48公噸;106年產品產量螺絲為6271.86公噸,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年產量4852.8公噸;另查原料之進料量及產品之出料量,紀錄週期為每月,未依許可證核定以每日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8-09-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11 (2015-12-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文到之日起命M01製程停工,並限於105年3月30日前本向局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5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17 |
否 |
限2016-0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