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3531178
管制編號: S1901002
事業名稱: 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二路二號
所在工業區: 林園工業區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11-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1-05
(2024-05-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10007
事由:查貴廠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2號從事酚類化學製造程序(M07),經本局人員113年5月15日至貴廠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元件編號:D-6374N01、背景值1.63 ppm、檢測值3,048 ppm),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尚未繳款
2024-11-05
(2024-05-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10008
事由:本局於113年5月15日派員至貴廠固定污染源異丙醇製造程序(M09)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P-601V02、背景值1.99 ppm、檢測值2,642 ppm;元件編號:TR-612-R01、背景值1.74 ppm、檢測值11,916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尚未繳款
2024-11-05
(2024-05-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110010
事由:查貴廠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2號從事酚類化學製造程序(M07),經本局人員113年5月15日至貴廠稽查發現該製程萃取塔(T-6371)廢水引管至一樓廢水收集系統排放,液面與大氣接觸未加蓋,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8條第1項廢水收集系統之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尚未繳款
2024-01-10
(2023-12-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3-010009
事由:貴廠馬來酸酐程序製程(編號:M01)於112年12月4日停爐進行歲修,將製程殘餘氣體排放至同企業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M09)燃燒塔(A002)以燃燒方式處理,因吹驅流量過大,造成燃燒不完全,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不須改善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04
(2023-10-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20009
事由:本局於112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廠酚類化學製造程序(M07)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FT-6342N01、背景值1.39 ppm、檢測值24,099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4-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04
(2023-10-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20010
事由:本局於112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廠異丙醇製造程序(M09)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3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HC-004-F02、背景值1.29 ppm、檢測值4,599 ppm;元件編號:HC-005-F03、背景值1.84 ppm、檢測值11,220 ppm;元件編號:HC-006-N01、背景值1.90 ppm、檢測值2,203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4-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08
(2022-09-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110012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110年12月15日至貴廠稽查紀錄,發現貴廠酚類化學製造程序M07作業區加熱回收箱回收廠區管線、單元洩漏維修與罐裝凹損等桶裝廢第三丁基苯酚,因產出狀態為固態,需經裝桶貯存,加熱為液態後,方能以管線輸送至後端貯槽及回至M07精餾與M05蒸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該回收單元,及回收之桶裝固態第三丁基苯酚係源自產品不良品與廠區管線單源洩漏維修收集產生,前述加熱回收作業已屬廠內再利用廢棄物程序。另111年9月27日貴廠派員至本局說明於固定污染源M07操作許可證之不合格品儲槽前有一不合格品固態桶裝貯存,經加熱回收箱加熱為液態後再回到不合格品儲槽後再經管線輸送至蒸餾塔,前述之不合格品固態桶裝貯存,經加熱回收箱加熱為液態後再回到不合格品儲槽,非屬連續管線輸送方式,不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2月25日環署廢字第1030011224號函,爰此,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前述不合格品桶裝固態物,加熱回收箱之廠內再利用廢棄物程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3
(2021-02-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100006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下簡稱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110年12月15日至貴廠督察,發現貴廠110年2月4日未正確申報酚類化學製造程序(程序代碼:180192)之無機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每月產出量、貯存量,另本局111年1月26日派員至貴廠稽查,貴廠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無機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110年3月至4月之申報尚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7-25
(2022-05-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70021
事由:查貴廠於本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二路2號從事異丙醇製造程序(M09),經本局人員111年05月24日至貴廠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元件編號:V009L(流體組成:丙酮,背景值:2.48 ppm,檢測值:10,165 ppm)、元件編號:O032L(流體組成:異丙酮,背景值:2.38 ppm,檢測值:16,442 ppm)、元件編號:O058L(流體組成:異丙酮,背景值:2.38 ppm,檢測值:15,314 ppm)等共計3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2-08-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17
(2021-12-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30014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15日督察貴廠發現馬來酸酐製造程(M10)所設置之廢氣焚化爐(設施編號:E105),於110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期間,部分時段之燃燒室操作溫度低於許可證登載限值850˚C,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2
(2021-10-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1-010014
事由:案經本局於110年10月25日21時35分派員至該址稽查,經檢視民眾提供之佐證影片,發現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經查係貴廠於是(25)日21時3分製程區經中控室發現重量異常,人員至現場查看,發現係起火燃燒,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28
(2021-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70059
事由:本局110年3月24日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2號)稽查,發現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與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屬同一法人,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之實驗室製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程代碼:850001)所產出廢棄物(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廢棄物代碼:B-0220、B-0238、C-0105、C-0402)均登載委託清除、處理,貴廠卻表示前開廢棄物均交由貴廠自行進行熱處理(焚化),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28
(2021-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
文號:40-110-070060
事由:本局110年3月24日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2號)稽查,發現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與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屬同一法人,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之實驗室製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程代碼:850001)所產出廢棄物(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廢棄物代碼:B-0220、B-0238、C-0105、C-0402)均登載委託清除、處理,貴廠卻表示前開廢棄物均交由貴廠自行進行熱處理(焚化),貴廠對於前開廢棄物自行處理之操作,未作成紀錄妥善保存3年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28
(2021-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70061
事由:本局110年3月24日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2號)稽查,發現貴廠之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貯存地點,有廢棄物散落地面情事,未保持清潔完整、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27
(2021-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第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0-070057
事由:本局110年3月24日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2號)稽查,經查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與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屬同一法人,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之實驗室製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程代碼:850001)所產出廢棄物(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廢棄物代碼:B-0220、B-0238、C-0105、C-0402)均登載委託清除、處理,貴廠卻表示前開廢棄物均交由貴廠自行進行熱處理(焚化),惟貴廠未依規定取得機關核發之自行處理許可,即逕自將前開廢棄物自行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27
(2021-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70058
事由:本局110年3月24日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2號)稽查,發現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之實驗室製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程代碼:850001)所產出廢棄物(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廢棄物代碼:B-0220、B-0238、C-0105、C-0402)均登載委託清除、處理,貴廠卻表示前開廢棄物均交由貴廠自行進行熱處理(焚化),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前開廢棄物之相關事項(包含廢棄物自行處理等事項),逕自將前開廢棄物自行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28
(2021-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50016
事由:查貴廠領有固定污染源馬來酸酐製造程序(M10)操作許可證,證中所登載廢氣焚化爐(E105)係將貴廠酚類化學製造程序(M05)產出之油積蓄器燃料油及馬來酸酐製造程序(M01)收集之廢液作為燃料使用,經本局於110年3月24日派員至製程稽查發現該廢氣焚化爐另有收受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液作為燃料使用,明顯與前開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2
(2019-07-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9-040021
事由:經查該廠專責人員設置於107年12月19日以高市環局土字第10746223600號函核備在案,惟該廠專責人員王○○屬連續三年以上未經核准設置者,依照「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應於到職之翌日起六個月內,依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之規定完成到職訓練,並於設置屆滿六個月後十五日(108年7月3日)內檢具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完成到職訓練之證明文件,向本局報備,惟該廠專責人員於108年9月22日才完成到職訓練,該廠於108年9月26日進行報備,未能符合前述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12
(2019-12-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20017
事由:本局於108年12月2日派員至旨揭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元件編號:P3002P01;洩漏淨檢值:11338.73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4
(2019-03-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60036
事由:本局108年3月19日配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檢處至貴廠稽查,發現廢棄物代碼:D-1801、D-0299、D-0799、D-0701,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正確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4
(2019-03-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60037
事由:本局108年3月19日配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檢處至貴廠稽查,據貴廠周○○表示,貴廠將廢棄物清除至相同法人所屬其他分廠(台灣石化公司林園廠)貯存,惟貴廠廢清書廢棄物貯存方式填報為廠內貯存,與現況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4
(2019-03-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60038
事由:本局108年3月19日配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檢處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廢棄物代碼:D-0299、D-0403、D-0499、D-0701、D-0799、D-1799、D-1801、D-2408、D-2410、R-1301、R-0701、D-0501、D-0902、D-1499,107年1月至108年1月未申報產出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13
(2019-03-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040033
事由:案係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確有因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8年3月20日10時37分派員前往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2號稽查,稽查當時火災情事已撲滅,嗣進入廠區內查察發現,係因108年2月28日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發生爆炸火災事件,造成輸送管線受損,故以槽車進行丁酮廠內搬運及53加侖鐵桶灌裝作業,作業過程中因所使用之高壓軟管快速接頭處滲漏,滲漏之丁酮由作業平台流至槽車車頭底部,疑似因引擎高溫,於108年3月20日10時20分引燃滲漏之丁酮及槽車油箱,致發生爆炸火災情事,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08
(2019-01-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30019
事由:本局於108年1月4日派員至貴廠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6)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7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4-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08
(2019-01-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30020
事由:本局於108年1月4日派員至貴廠正丁烯化學製造程序(M02)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5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4-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8
(2018-12-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0-108-010015
事由:貴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3年12月22日公告第一批至第三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之公私場所,按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2人、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1人,貴廠迄今尚未依規定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所訂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
限2019-03-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29
(2018-10-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59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9日派員至貴廠馬來酸酐製造程序(M0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計1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洩漏超標之設備元件為H-3A51-01,淨檢值17040.1ppm。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21
(2018-03-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16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稽查單索引錯誤
事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8-05-21
(2018-03-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17
事由:本局於107年3月30日派員至貴廠M05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共計2顆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6-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21
(2018-03-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18
事由:本局於107年3月30日派員至貴廠M02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共計2顆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6-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11
(2018-0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50024
事由:貴公司林園廠酚類化學製造程序(M07)產生之無機性污泥(D-0902)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18-06-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09
(2018-0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40003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月24日稽查,發現貴廠固定污染源馬來酸酐製程(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器(A002)之洗滌液,現場測得pH值為1.74,與操作許可登載值(5~7)不符,及廢氣焚化爐(A001)已停止操作,惟仍登載於許可證流程圖(2/2)內未予變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5
(2017-09-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90035
事由:本局於106年9月11日派員至貴廠查核M10製程105年原物料及燃料使用量及產品生產量,發現105年天然氣使用量為3824.095仟立方公尺,超出操作許可證核定之3241.2仟立方公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7-10-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06
(2017-03-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60010
事由:本局於106年3月29日派員至貴廠M09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共計1顆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7-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05
(2015-08-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於105年1月5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100006
限2015-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7
(2015-07-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
文號:20-104-090002
限2015-07-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7
(2015-07-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90004
限2015-07-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7
(2015-07-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
文號:20-104-090005
限2015-07-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05
(2014-10-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120005
限2015-0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29
(2013-03-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文號:20-102-070052
限2013-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29
(2013-03-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文號:20-102-070053
限2013-03-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04
(2012-09-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文號:20-102-060004
限2012-09-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3-29
(2010-03-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9-03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公司登記名稱錯誤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8-06
(2009-05-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8-080002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