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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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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25-11-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7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文號:30-114-120011 事由:7-11月水電表皆未抄表 電表於10月15日故障至今仍未修復亦未函文本局故障報備。 |
否 |
限2025-12-23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 尚未繳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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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0 (2011-03-3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3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1 文號:20-100-050006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1-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