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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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2021-10-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限期於111年2月25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110027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鳳林一路544號從事紙類產品製造,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本局人員於110年8月30日及10月1日執行P002排放管道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為181mg/Nm3;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為336ppm,分別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100mg/Nm3)及「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氮氧化物排放標準15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25 (2020-02-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4月25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9-030033 事由:貴廠(管制編號:S2001396)於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一路544號從事紙類產品製造,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949-00號),本局人員於109年2月12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廠燃材鍋爐E002之廢氣排放管道P002有破損,明顯有氣體洩漏情形,未達到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22 (2019-03-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70081 事由:本局108年3月1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訊系統,發現貴廠漿紙污泥(R-0904)107年9月至10月,申報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最大月產生量(0.223公噸)百分之十以上,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5-06 (2018-10-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50017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產出之漿紙污泥(R-0904)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0.223公噸,惟查107年1月至8月申報產出量均已增加逾核准最大月產生量之百分之十,貴廠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26 (2019-01-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020030 事由:貴廠廠區內成品區(紙捲)因管理不當致起火燃燒,致使於廠區周界外以目視範圍內清楚可見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09 (2018-10-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7-110021 事由:貴廠廠區內堆置紙類物料因管理不當致起火燃燒,致使於廠區周界外以目視範圍內清楚可見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2-08 (2017-12-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7-020007 事由:貴廠因堆置區蓄熱遺留火種造成起火燃燒之情事,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使於廠區周界外以目視範圍內清楚可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12 (2016-12-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文到之日起命M01製程之燃材鍋爐停工,並限於106年3月10日前向本局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6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10011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昭明里鳳林一路544號從事紙板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429-00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5年11月27日、28日及12月12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貴廠M01製程尚有一座燃材鍋爐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證,另於105年11月27日稽查當時該燃材鍋爐正進行操作中,前述違規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7-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20 (2016-11-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120020 |
否 |
限2016-1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1-12 (2015-07-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11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8-17 (2015-07-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4-080012 |
否 |
限2015-09-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2-10 (2014-11-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3-12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8-07 (2013-07-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2-08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5-16 (2013-03-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2-05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9-21 (2009-04-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098-09001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