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1384708
管制編號: S2005081
事業名稱: 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西路八號
所在工業區: 大發工業區
產業類型: 塑膠原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5-03-30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空污即時排放監測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10-20
(2021-05-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100033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9月28日執行深度查核,派員至貴廠稽查實驗室廢空瓶(C-0301)產生量、貯存量、清洗量未申報及110年5月至110年8月未申報廢液(C-0399)產生、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0
(2021-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100032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9月28日執行深度查核,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盛裝甲醇廢空瓶(C-0301)清洗程序,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0
(2021-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100034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9月28日執行深度查核,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廢紙(R-0601)貯存區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0
(2021-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100035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9月28日執行深度查核,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廢空瓶(C-0301)、廢液(C-0399)貯存區未標示産出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别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0
(2021-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
文號:40-110-100036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9月28日執行深度查核,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廢空瓶(C-0301)貯存、清除、處理之操作及檢測未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三年以上供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4
(2019-04-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60004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華西路八號從事塑膠原料製造業,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4)之P401排放管道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OP)監測數據,於108年4月29日0時至24時,其六分鐘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值(20%)之累積時間共計6小時又54分鐘,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所定之4小時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16
(2019-04-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50014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華西路八號從事塑膠原料製造業,經本局於108年4月16日派員至貴廠環氧樹脂製造程序(M05)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超標之設備元件洩漏濃度淨檢值元件編號:S05-F03(背景值:2.34ppm,檢測值:2171ppm)。
限2019-06-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13
(2019-01-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20007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華西路8號從事塑膠原料製造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1月3日執行稽查抽測,貴廠M08製程設備元件編號VG-102-N01之檢測值為5,123 ppm、元件編號RF-N01之檢測值為4,761 ppm及,元件編號R8-1-N01之檢測值為7,363 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21
(2018-10-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10042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華西路8號從事塑膠原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4)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209-03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6日執行督察時發現,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4)的袋式集塵器(A403)壓降約為0mmH2O(許可操作條件15~150mmH2O),且A403防制設備周邊有煤屑顆粒掉落情事而未有效收集,貴廠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8-12-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06
(2017-11-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20009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華西路8號從事塑膠原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環氧樹脂製造程序(M08)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213-03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11月16日執行稽查抽測,貴廠M08製程設備元件編號S04-P01之檢測值為7,465 ppm、元件編號S11-O01之檢測值為2,299 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1-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0
(2017-03-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40011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華西路8號從事塑膠原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環氧樹脂製造程序(M05)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210-03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3月10日執行稽查抽測,貴廠M05製程設備元件編號M-7023F-V01之檢測值為26,466 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7-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7
(2015-06-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0-104-090014
限2015-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01
(2015-04-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70005
限2015-04-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01
(2015-04-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70006
限2015-04-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2-23
(2009-01-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098-02000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2-16
(2009-01-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
文號:20-098-020013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2-16
(2009-01-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8-020012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