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那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97001011
管制編號: S2012273
事業名稱: 米那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里民成街三八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皮革及毛皮整製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6-29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4-12
(2019-10-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40022
事由:本局108年10月4日執行「108年度鳳山溪污染源專案管制計畫」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有產出廢木材(棧板廢材),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21
(2019-09-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020034
事由:本局派員於108年09月18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作業廢水(序號:WM01)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3540mg/L、生化需氧量為901mg/L、氫離子濃度指數為3.7,未符合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核准範圍(化學需氧量為569-1139mg/L、生化需氧量為196-393mg/L、氫離子濃度指數為5-8),即屬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原廢(污)水收集設施之原廢(污)水水質項目數值超過核準最大值,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限2020-04-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13
(2015-11-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5-010021
限2016-04-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5-07-07
(2015-06-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70008
限2015-08-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24
(2014-11-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4-060026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06
(2014-12-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1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10004
限2015-01-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05
(2014-02-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8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16
(2014-05-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70029
限2014-07-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6-09
(2014-02-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3-060007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23
(2013-05-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2-070020
限2013-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18
(2010-04-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0-101-01001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8-09
(2011-06-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80007
限2011-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8-16
(2010-02-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9-08001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