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2-01-12 (2021-03-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1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100008 事由:貴校屬水污染防治法中列管之污水下水道系統,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有效期間自107年04月15日起至112年04月14日止),目前核准每日排放許可量為918CMD,本次經本局於110年3月18日派員至貴校,許可證文件登載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放流口處採樣放流水,經檢測化驗後(水質樣品檢驗報告中檢驗項目:懸浮固體,檢驗值為47.5 mg/L(法規限值為30 mg/L),已明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2-0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16 (2017-04-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80028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4月28日環署廢字第1060031619號函所示,發現貴事業105年8月至105年12月有機性污泥(代碼:D-0901)、105年12月至106年1月六價鉻化合物(代碼:C-0105)及105年12月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代碼:C-0119)、含鹵化有機之廢化學物質(代碼:D-2301)、不含鹵化有機之廢化學物質(代碼:D-23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7-10 (2007-10-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70002 |
否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答辨欠詳或答辯逾期,原行政處分機關答辯欠詳或逾期不答辯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