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綠洲土石方資源堆置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8531042
管制編號: S2213681
事業名稱: 喬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綠洲土石方資源堆置場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灣勢段五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砂、石採取及其他礦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9-15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10-17
(2022-04-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100008
事由: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小港廠)111年4月24日10時34分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00企業行」清運車輛(00B-7000),自貴公司所載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至該廠處理,其夾雜粉狀廢棄物(含輕質粉塵或易飛揚飄散之粉狀物) 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該廠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5-20
(2022-04-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50027
事由:「善星企業有限司」清除車輛(KEF-8793)於111年4月9日14時21分清運貴場之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場產生之粉狀廢棄物,未於清除前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04
(2018-04-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7-070014
事由:案係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三中隊通知,本局107年4月18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該隊人員至「喬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綠洲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聯合稽查,發現現場近路口處堆置廢紅泥(代碼:D-2499),該堆後端則為黃褐色之營建混合物(代碼:R-0503),據貴事業羅瑜翔表示,堆置物來源係「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9號」,惟查貴事業再利用登記檢核項目中,並無上開廢紅泥(代碼:D-2499),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8
(2015-01-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9001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8
(2015-01-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9001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29
(2014-10-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文號:20-104-010039
限2014-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1-29
(2014-10-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1003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29
(2014-10-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1003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04
(2013-05-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文號:20-102-070015
限2013-08-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20
(2012-10-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文號:40-101-11003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05
(2011-08-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文號:20-101-010008
限2012-0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4-22
(2009-03-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098-040009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09-03-20
(2009-02-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
文號:20-098-030010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