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4212250
管制編號: S2300429
事業名稱: 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四號
所在工業區: 大社工業區
產業類型: 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04-2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空污即時排放監測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7-10
(2023-06-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12年10月6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70008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乙苯製造程序(M10),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860-03),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6月5日稽查發現該製程苯儲槽(TA02)排氣經收集後導入蓄熱式焚化爐(A605、A606)處理後排放,與許可核定內容直接逸散不符。貴廠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10
(2023-06-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12年10月6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70009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1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861-03),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6月5日稽查發現,該製程甲苯槽(TB08)排氣收集後經水封槽再導入蓄熱式焚化爐,苯乙烯儲槽(TB09、TB10、TB11、TB12)排氣收集後經冷凝器、熱交換器、水封槽後再導入蓄熱式焚化爐,皆與許可核定內容排氣收集後直接導入蓄熱式焚化爐處理不符。貴廠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27
(2023-05-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2-060028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石化製程並設有廢氣燃燒塔(A501),經本局人員稽查發現,該燃燒塔於112年5月25日下午約4時20分至隔日凌晨約0時40分左右,母火監測值降至約攝氏60度,顯見母火已熄滅,且該段期間監測結果亦顯示持續有廢氣排放(25日排放量約960.9立方公尺);貴廠於廢氣燃燒塔母火熄滅期間經由燃燒塔排放廢氣,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及第5條規定內容,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9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6
(2023-04-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60018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乙苯製造程序(M10),於112年4月11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該製程計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TT-102-08-V,流體組成:苯,檢測值:9,208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15
(2022-10-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限期於112年2月15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110015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丙烯腈-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M06),於111年10月14日經本局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606)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120,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3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20
(2022-09-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1-100022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所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04)屬石化製程,於本年9月2日提報歲修計畫書,載明於10月2日起進行歲修,經本局人員於9月30日稽查發現,該製程已於9月26日起開始進行歲修作業。貴廠未於歲修前1個月提報歲修計畫書,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2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03
(2022-07-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80006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丙烯腈-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M06),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859-04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1年7月1日稽查發現,該製程操作情形與許可核定不符(詳如下述),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1.製程設備冷凝器(E608、E610)廢氣經緩衝槽(DA-603)導入蓄熱式氧化爐(A505、A606)處理,與許可核定廢氣流向(經緩衝槽E663,即DA-602C)不符。 2.蓄熱式氧化爐(A605)廢氣處理量為638NM3/min,與許可核定量(800-1600NM3/min)不符。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03
(2022-07-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1-080007
事由:貴廠所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04、M11)、丙烯腈-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M06、M08)及乙苯製造程序(M10),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之公私場所,業依規定設置2名代理人在案。惟查代理人汪○○業於110年3月1日離職,貴廠未向本局重新申請核定設置,不符「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4項:「..設置之代理人如有更動,應於更動日起15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定設置。」之規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有關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設置條件及管理事項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5
(2021-11-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40015
事由:本局派員於旨揭時間會同貴公司人員至貴公司(M06)丙烯睛-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排放管道(排放管編號:P606)進行煙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過程均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程序,經取樣檢測結果,P606排放口煙道異味污染物檢驗值為2,320(標準值2,000),未符合排放標準,前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
限2022-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3
(2022-03-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40011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04),於本年3月2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該製程計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1110302O097L,流體組成:甲苯,檢測值:91,015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12
(2021-03-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050007
事由:本局派員於110年3月8日11時整會同貴公司人員於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化學製造程序(M06)排放管道(排放管編號:P606)進行煙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過程均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程序,經取樣檢測結果,P606排放口煙道異味污染物檢驗值為5500(標準值2000),未符合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業經本局110年3月31日函文依法舉發並請陳述意見在案。
限2021-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9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01
(2021-03-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50001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3月14日派員至貴廠執行專案督察,貴廠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16) 製程區路旁發現有機性污泥(D-0901)、鍋爐氣電共生程序(M15)製程區無機污泥貯存區發現無機污泥(D-0902)及廢保溫棉露天貯存,均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03
(2020-10-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110001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乙苯製造程序(M10),於109年10月6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10,000ppm(編號:A09-V08,流體組成:苯),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暨「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30
(2020-03-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9-030034
事由:案係民眾檢舉及提供影照片,檢視影照片內容確認貴廠有明顯排放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以及本局於109年3月12日13時35分至貴廠附近稽查該煙囪明顯排放黑煙惟仍持續中,嗣入廠會同貴廠人員查察,發生原因係M04製程(苯乙烯製造程序)之蒸氣加熱爐(E401)啟爐,因爐體溫度較低,為升溫引入燃料油不穩,空燃比失調致燃燒不完全產生黑煙,由排放口(編號:P402)排放至空氣中,造成污染,貴廠未有效收集或處理空氣污染物,即將廢氣(黑煙)排放至大氣,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3
(2019-10-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10021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04),於本年10月4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2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詳如下述),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1.編號:GA-461B-N02,流體組成:抑制劑,檢測值:2,075ppm 2.編號:GA-461B-N09,流體組成:抑制劑,檢測值:2,604ppm 3.編號:GA-406B-N06,流體組成:苯,檢測值:22,075ppm 4.編號:AR-401-N18,流體組成:苯乙烯,檢測值:29,990ppm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24
(2018-08-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100034
事由:本局108年10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107年8月至108年8月廢電線電纜(E-0201)、有機性污泥(D-0901)及其他單一非有害廢金屬或金屬廢料混合物(D-1399)有申報貯存量,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上開廢棄物,另該廠銅及其化合物(C-0110)、鉻及其化合物(C-0104)、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C-0204)、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等廢棄物貯存區已作為產品倉庫,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儲存場位置不符,惟未向本局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4
(2018-1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60004
事由:本局108年4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廢活性碳(D-2403、R-2408)、廢纖維(D-0801)於本局107年11月27日稽查當時即有產出、貯存情形,惟網路申報產出、貯存為0,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業經本局108年2月23日函裁處在案,並限期於文到14日內完成改善,惟查迄今仍未完成改善,另「鎘及其化合物(C-0103)」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4
(2019-04-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60003
事由:本局108年4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廢潤滑油(R-1703)、非有害有機廢液(D-1504)貯存於SPS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且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填報「鎘及其化合物(C-0103)」,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4
(2019-04-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60006
事由:本局108年4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鎘及其化合物(C-0103)」未於清除、處理前,先與清除、處理者簽訂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廢潤滑油(R-1703)、非有害有機廢液(D-1504)貯存地點、容器,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鎘及其化合物(C-0103)」以鐵桶盛裝,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1
(2019-03-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50002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合物(ABS)化學製造程序(M05),於本年3月13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3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詳如下述),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1.編號:Q05-F01,流體組成:聚丁二烯乳膠,檢測值:4,190ppm 2.編號:Q08-O01,流體組成:聚丁二烯乳膠,檢測值:2,165ppm 3.編號:Q10-F01,流體組成:聚丁二烯乳膠,檢測值:2,896ppm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7
(2019-01-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020033
事由:案係民眾檢舉,於貴廠廠區周界外發現廢氣燃燒塔突發性燃燒產生明顯火焰及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案經本局於108年01月11日14時03分派員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編號:M11、10)所屬廢氣燃燒塔(編號:AA01),因汽電共生製程(M15)之燃煤鍋爐( EF01)設備發生爐管破裂,致苯乙烯製程(M11)因蒸氣量不足跳俥,製程尾氣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14
(2018-1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20008
事由: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貯存於煤倉旁圍牆邊,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14
(2018-1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20009
事由:廢活性碳(代碼:D-2403、R-2408)、廢纖維(代碼:D-0801)於稽查當時即有產出、貯存情形,惟連線申報產出、貯存為0,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14
(2018-1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20010
事由:廢潤滑油(代碼:D-1703)、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代碼:D-1504)、廢活性碳(代碼:D-2403、R-2408)、廢纖維(代碼:D-0801)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11
(2018-1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8年4月10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8-010020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石化製程,設有廢氣燃燒塔(AA01),經本局人員稽查發現該廢氣燃燒塔於107年度(迄107年11月17日止)累計發生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9次(計15日),超出廢氣燃燒塔使用計畫書核定範圍(緊急狀況:1小時/次、1次/年;歲修/開停車:20小時/次、1次/2年)。貴廠未依本局審查核定之廢氣燃燒塔使用計畫內容操作,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規定內容,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3
(2018-1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10010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丙烯腈-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M06),於本年11月27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共計有8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詳如下述),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1.編號:205BXXLF01,流體組成:廢液,檢測值:2,382ppm 2.編號:205BXXLF03,流體組成:廢液,檢測值:2,391ppm 3.編號:205BXXLO13,流體組成:廢液,檢測值:4,090ppm 4.編號:294CXXLP49,流體組成:苯乙烯單體混合物,檢測值:2,205ppm 5.編號:T01-LN50,流體組成:樹脂,檢測值:4,931ppm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3
(2018-1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10011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丙烯腈-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M08),於本年11月27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共計有8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詳如下述),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1. 編號:GV03XXGR07,流體組成:廢氣,檢測值:2,832ppm 2.編號:FQ01XXLV06,流體組成:苯乙烯,檢測值:9,334ppm 3.編號:A02-GN30,流體組成:廢氣,檢測值:2,125ppm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25
(2018-11-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20044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11),於本年11月27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M1121PP213XX040LV01,背景值:2.5ppm,初檢測值:35186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06
(2018-11-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20010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丙烯腈-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M06),於本年11月11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GA-103A-07,流體組成:丙烯腈,初檢測值:4,711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05
(2018-10-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7-110011
事由:案經本局於107年10月3日22時02分派員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編號:M11、10)所屬廢氣燃燒塔(編號:AA01),因製程配電盤(PP103A)盤面故障致製程跳車,製程尾氣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31
(2018-10-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7-100041
事由:貴公司高雄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石化製程,設有廢氣燃燒塔(AA01),於107年10月3日發生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經本局稽查人員發現當日廢氣燃燒塔於20時左右因蒸氣流量過大造成母火熄滅,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30
(2018-09-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00040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11),於本年9月19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該製程計有2個設備元件(詳如下述)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1.編號:P205S-O01,流體組成:甲苯,檢測值:12,250ppm 2.編號:AT2701-O01,流體組成:甲苯,檢測值:3,439ppm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10
(2018-05-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70014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丙烯腈-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M08),於本年5月22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編號:GA3210A-F02,背景值:1.1ppm,檢測值:7,387ppm)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29
(2018-05-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07-060047
事由:貴公司107年5月15日(本局收文日:107年5月17日)來函申請高雄廠自行處理許可異動,檢附經濟部107年4月27日經授商字第10701043660號函變更代表公司負責人為楊品正,未於異動(107年4月27日)後15日內(107年5月11日前)填具異動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向核發機關辦理異動,遲於107年5月17日(本局收文日)申請異動,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24
(2018-01-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25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石化製程,於107年1月25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稽查發現,所設收受處理石化製程(M04製程)之廢水處理設施,其廢水液面直接與大氣接觸,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第1項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21
(2018-01-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20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04),於本年1月25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發現1點洩漏(設備元件編號FICV-3119-06,淨檢值為8750.60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21
(2018-01-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21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丙烯腈-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M06),於本年1月25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發現1點洩漏(設備元件編號EA-301B-02,洩漏淨檢值為81985.70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06
(2018-01-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30004
事由:本局107年1月8日執行貴廠固定污染源乙苯製造程序(M10)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FV-1190-04(背景濃度值:1.00ppm,初檢測值:2,854ppm)、MS-108-13(背景濃度值:0.90ppm,初檢測值:5,384ppm)及S13-O01(背景濃度值:4.35ppm,初檢測值:25,307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授權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05
(2017-12-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20-107-010013
事由:本局106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貴廠,發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連線設施之監測軟體程式業於104年3月11日汰換更新,惟貴廠未於汰換更新前1個月函報本局,且未於汰換完成後1月內提報連線確認報告書至本局,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授權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
限2018-02-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25
(2017-11-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0-106-120029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6年11月30日稽查貴廠(本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4號)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法規符合度,發現貴廠106年10月份廢氣燃燒塔記錄月報所載,於非使用條件下,廢氣燃燒塔(A302、A501及AA01),每日均有廢氣流量,廢氣燃燒塔(A401)部份日期有廢氣流量,與貴廠所領廢氣燃燒塔使用計畫書頁次2、第19項核定未納入廢氣流量之吹驅氣體流量(Nm3/hr)係零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授權所訂前開排放標準第7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20
(2017-09-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24
事由:本局106年9月8日執行貴廠固定污染源苯乙烯製造程序(M04)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GA-501S-O01(背景濃度值:1.72ppm,初檢測值:2,410ppm)及S173-O01(背景濃度值:1.63ppm,初檢測值:19,884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授權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20
(2017-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25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6年9月28日至貴廠(本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4號)稽查,發現下列未依固定污染源丙烯腈-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M06)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859-02號)核定核定內容操作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一、DMF冷凝器(E662)物料出口溫度及緩衝槽(E663)操作溫度未與DCS連線及記錄。 二、冷凝器(E606及E607)各新增物質流向至冷凝器(E609及E608)。 三、燃料已改用天然氣,相關報表誤繕為重油。 四、新增1台蓄熱式氧化爐。
限2017-11-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3
(2016-1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10014
限2016-1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24
(2016-05-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3項
文號:20-105-050023
限2016-05-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5
(2016-03-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5-050006
限2016-05-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5
(2016-03-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5-050007
限2016-05-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5
(2016-03-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05-050005
限2016-06-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4-12
(2016-03-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05年03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20-105-040012
限2016-03-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29
(2016-01-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3項
文號:20-105-030022
限2016-03-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15
(2015-09-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貴廠M08製程操作許可申請案已於104年9月11日取得試車通知,另限貴廠於同年12月31日前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4年09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100024
限2015-09-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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