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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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 (2018-03-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7-050014 事由:本局107年3月15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中正路447號巷口(仁營段73、74地號農業區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堆置廢鐵,據貴公司楊○○107年4月20日至局表示,部份來源為工廠,然查貴公司清除許可證(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332223500號)未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上開堆置廢鐵行為,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2-22 (2016-07-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021562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11-16 (2008-06-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097-110195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