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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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2024-02-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040008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2號從事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M03),於本年2月21日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該製程計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A01-N01,流體組成:丙烯,檢測值:3,251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1-04 (2022-10-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10006 事由:貴公司大社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2號從事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M03),於本年10月20日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該製程計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1111020128F,流體組成:丙烯,檢測值:10,689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19 (2020-01-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9-020023 事由:案係民眾檢舉及提供影照片,檢視影照片內容確認貴廠有明顯排放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9年1月29日16時8分會同公司人員至M0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製程查察,發生原因係M04製程(聚丙烯製造程序)之洗滌塔設備內PP粉夾雜製程廢氣異常流出至第4套廢水收集池,因上述夾雜含VOC氣體抽至M01製程鍋爐(B-921,E001)作為助燃空氣使用,致使該進氣風車發生氣爆,鍋爐空燃比失調,燃燒不完全造成黑煙,由排放口(編號:P001)排放致空氣中,造成污染,貴廠未有效收集或處理空氣污染物,即將廢氣(黑煙)排放至大氣,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1-31 (2018-06-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文號:20-109-010045 事由:查本局105年7月21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7304000號函核發貴廠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S23A0124-01),第一期程目標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9,164公斤/年、硫氧化物:59,044公斤/年、氮氧化物:22,845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21,966公斤/年,惟貴廠既存固定污染源於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程結束前最後完整四季(即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之氮氧化物實際排放量為22,884公斤,超出目標年排放量,即貴公司未依規定削減指定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指定削減量1,202公斤、實際削減量1,163公斤),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02 (2019-10-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20002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2號從事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M04),於本年10月8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該製程計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LCY-008-N01,流體組成:丙烯,檢測值:15,537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04 (2019-05-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60009 事由:本局108年5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廢木材混合物(D-0799)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04 (2019-05-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60010 事由:本局108年5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廢木材混合物(D-0799)露天貯存,且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15 (2018-09-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30039 事由:107年8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代碼:C-0301)申報產出量為0.3158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最大月產生量(0.19公噸)10%以上,經查係於107年11月20日修改(原申報產出量為0.3158公噸/月,修正為0.1024公噸/月,未逾最大月產出量0.19公噸10%以上),仍逾每月月底前正確申報前月產出之規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12 (2017-12-0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20001 事由:106年12月至107年3月及107年6月至107年7月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107年1月至2月廢保溫材料(代碼:D-0403)、107年6月至107年7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代碼:C-03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24 (2018-11-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20041 事由:貴公司大社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2號從事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M03),於本年11月22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2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詳如下述),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1.編號:P3301ALN05,流體組成:丙烯,檢測值:3,620ppm 2.編號:A05-GN13,流體組成:丙烯,檢測值:2,931ppm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1 (2018-11-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8年3月18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7-120021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2號從事聚丙烯製造程序(M03),於本年11月22日經本局人員稽查發現,該製程所產生廢水之廢水收集系統(緩衝池WM03/04)覆蓋不完全,致廢水液面直接與大氣接觸,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31 (2018-09-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00042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2號從事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M04),於本年9月14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P-4301A-N01,流體組成:丙烯,檢測值:6,311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20 (2017-05-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60032 事由:本局106年5月2日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M04)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D-4308-V01(背景濃度值:1.50ppm,初檢測值:22,239ppm)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15 (2017-05-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60028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5月2日派員至貴廠督察,發現下列與固定污染源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M04)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578-01號)核定內容不符事項: (一) 袋式集塵器(A924)壓力計顯示於零及負值間跳動,與前開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壓力損失)1~10 cmH2O不符。 (二) 袋式集塵器(A925)壓力計顯示於1及-1間跳動,與前開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壓力損失)1~10 cmH2O不符。 |
否 |
限2017-06-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16 (2017-03-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50032 事由:本局106年3月27日至貴廠(本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2號)執行固定污染源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M03)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D3705-GN21(背景濃度值:1.32ppm,初檢測值:3,184ppm)、FV3403-GV10(背景濃度值:1.08ppm,初檢測值:3,377ppm)、C3401-GV11(背景濃度值:1.15ppm,初檢測值:4,377ppm)及C3401-GN20(背景濃度值:1.15ppm,初檢測值:2,451ppm)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貴廠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否 |
限2017-03-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27 (2016-11-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120034 |
否 |
限2016-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27 (2016-11-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120035 |
否 |
限2016-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6-22 (2016-04-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5-060021 |
否 |
限2016-07-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2-22 (2015-11-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4-120052 |
否 |
限2015-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20 (2014-06-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80021 |
否 |
限2014-09-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20 (2014-06-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80022 |
否 |
限2014-09-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9-22 (2009-08-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8-09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9-22 (2009-08-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8-09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