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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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2 (2017-05-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110044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5月25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高鐵燕巢總機廠105年9月至106年2月廢木材棧板(代碼:D-0701)與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105年9月至106年1月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105年12月至106年1月廢橡膠混合物(代碼:D-0399)、105年12月至106年2月廢潤滑油(代碼:D-1703)及106年9月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