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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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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2025-07-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 文號:34-114-080001 事由:該公司未取得關注化學物質「1,4-丁二醇(列管編號:L003-01;濃度:95w/w%)」核可文件,即擅自使用及貯存前述關注化學物質;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運作關注化學物質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可,並依核可文件內容運作。」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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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2023-12-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7月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50240 事由:車輛005-Q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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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 (2021-10-0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 文號:34-111-060003 事由:查貴公司於110年10月5日至111年4月28日運送4,4-亞甲雙(2-氯苯胺),惟未依規定籌設或委託未加入全國性聯防組織之運作人運送,涉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後續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