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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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 (2023-08-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100003 事由:本局於112年8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3.80(標準限值為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3-10-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28 (2017-06-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30-106-080030 事由:本局派員於106年6月20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105年度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紀錄與申報內容不相符、同年度1~6月污泥清運量與貯存量均申報為0。 |
否 | 不須改善 |
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