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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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2018-05-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30026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5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105年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詮盛實業社」,處理一批以53加崙桶裝盛甲苯殘留物(C-0301)約800~900公斤,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上開甲苯殘留物(C-0301)產出、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11 (2018-05-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30027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5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105年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詮盛實業社」,處理一批以53加崙桶裝盛甲苯殘留物(C-0301)約800~900公斤,惟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11 (2018-05-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30028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5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105年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詮盛實業社」,處理一批以53加崙桶裝盛甲苯殘留物(C-0301)約800~900公斤,惟清理前未依規定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09 (2019-0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12000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4日派員督察,查核貴廠事業廢棄物申報情形,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中,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於108年1月份申報之產出、聯單、貯存量未平衡,貴廠有未正確申報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26 (2017-07-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110043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於106年6月產出廢活性碳(R-2408)迄今尚未再產出,惟其106年7月、8月、9月及11月皆申報產出0.68公噸,107年1月至6月皆未申報產出情形,現場暫存之廢活性碳標示重量為984公斤,亦與106年6月申報之產出量0.68噸不同;閃火點小於60℃之廢液(C-0301)於106年8月及107年4月分別誤申報為廢棄物物理處理程序所產出及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26 (2018-08-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1004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廢水處理程序產生有機性污泥(D-0901),該項廢棄物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列;另螺絲、螺帽及鉚釘製造程序產生之閃火點小於60℃之廢液(C-0301)自行於廠內以濾袋過濾分類出廢樹脂及廢液,該程序及廢樹脂亦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26 (2018-08-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110044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閃火點小於60℃之廢液(C-0301)貯存容器未分類編號,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及貯存設施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8-20 (2017-06-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80025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106年7月至9月、11月、12月及107年1月,廢木材棧板(代碼:D-0701)106年7月、9月至11月,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106年7月、10月至12月及107年1月,廢活性碳(代碼:R-2408)106年6月至9月及1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1-31 (2012-12-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2-010045 |
否 | 不須改善 |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6-13 (2008-05-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6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097-060006 |
否 | 限2008-06-27前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