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風畜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S3895061
事業名稱: 和風畜牧場
事業地址: 高雄市內門區菜公坑段四四五地號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豬飼育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5-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4-19
(2023-08-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3-040006
事由:取得貯留許可,未依登記事項辦理,自行坦承其廢(污)水未確實收集納管處理且以原設置之排水管線使廢(污)水流出至場外。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15
(2023-10-24)
*違規情節重大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53348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3-010003
事由:一、專管繞流排放廢水到場外。 二、繞流排放之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 三、原廢水池與管線聯接處,發現有疏漏廢水至水體之虞,惟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限2024-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53,348
分期繳款中
2023-11-20
(2023-08-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
文號:30-112-110012
事由:一、貯留水量委託處理,未逐日逐批記錄廢(污)水量,並保存3年。 二、取得貯留許可,未依登記事項辦理,自行坦承其廢(污)水未確實收集納管處理且以原設置之排水管線使廢(污)水流出至場外。
限2023-12-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9
(2023-08-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3336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2-110007
事由:環境部南區督察大隊於112年8月2日派員督察時,發現貴畜牧場有以下違規情事: (一)貴畜牧場於場區東北方角落,自行設置一處廢水收集貯存設施(參考座標22.936766,120.451692),再以馬達抽取送回至原廢水池,貴畜牧場雖已取得廢水貯留許可,但未依登記事項運作,自行增設廢水收集貯存設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二)又前述自行增設廢水收集貯存設施處,及原廢水池旁(參考座標22.936009,120.451945)後方,2處均發現有疏漏廢(污)水至水體之虞,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3,336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21
(2013-11-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10030
不須改善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