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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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 (2020-09-1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110057 事由:臺端經營明昌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7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79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30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否 |
限2020-1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