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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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2021-09-0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802元整,應取得廢(污)水管理計畫並改善水質至符合放流標準後使得排放限改日期:11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110046 事由: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屬應申領廢水管理計畫之事業,惟未申領廢水管理計畫逕從事豬隻飼育,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第2項規定;另放流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42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物檢測值62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綜合所述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及第46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限2021-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2,802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03 (2021-06-29)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2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80002 事由: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業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淡淡異味。3. 該場飼養豬隻110頭,廢水處理設備流程:原廢水>厭氣池>曝氣池2>終沉池>放流3.該牧場屬應申領廢水管理計畫之事業,惟其未申領有廢水管理計畫逕從事豬隻飼育,逕貯留於廢水設施,已違法水污法規定,依法告發。 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
否 | 不須改善 |
10,502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23 (2020-09-2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110080 事由:臺端經營洪神釧牧場從事豬隻飼育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9月21日派員查核,發現該牧場屬應申領廢(污)水管理計畫之事業,惟其未申領廢(污)水管理計畫逕從事豬隻飼育,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
否 |
限2020-11-2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25 (2019-01-1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30035 事由:臺端經營洪神釧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5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