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4312013
管制編號: T42097012302
事業名稱: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11-18
(2019-11-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5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18
(2019-11-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5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18
(2019-11-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5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9日至108年11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18
(2019-11-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5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9日至108年11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18
(2019-11-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5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9日至108年11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14
(2019-10-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1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14
(2019-10-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1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1-14
(2019-10-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2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14
(2019-11-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2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14
(2019-1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2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2日至108年11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1-14
(2019-11-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2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2日至108年11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14
(2019-11-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2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2日至108年11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06
(2019-10-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04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1-06
(2019-10-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04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06
(2019-10-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04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06
(2019-10-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04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06
(2019-10-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04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6日至108年10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06
(2019-10-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04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6日至108年10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1-06
(2019-10-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05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6日至108年10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4
(2019-10-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2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4
(2019-10-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2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4
(2019-10-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2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4
(2019-10-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2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4
(2019-10-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3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9日至108年10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4
(2019-10-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3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9日至108年10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4
(2019-10-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3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9日至108年10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3
(2019-10-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1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10-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3
(2019-10-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1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10-09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3
(2019-10-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1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10-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10021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0-23
(2019-10-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1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10-11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3
(2019-10-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1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10-1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3
(2019-10-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1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10-13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23
(2019-10-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21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10-1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16
(2019-10-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14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10-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10014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0-16
(2019-10-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14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10-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16
(2019-10-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15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10-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10015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0-16
(2019-10-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15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10-16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16
(2019-10-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15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10-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16
(2019-10-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15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6日至108年10月7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10-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10015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0-16
(2019-10-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15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6日至108年10月7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10-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04
(2019-09-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6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9-2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04
(2019-09-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7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9-2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04
(2019-09-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7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9-26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04
(2019-09-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7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9-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04
(2019-09-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7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28日至108年9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9-2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04
(2019-09-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7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28日至108年9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9-29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04
(2019-09-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7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28日至108年9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9-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02
(2019-09-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2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9-1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02
(2019-09-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2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9-1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10-02
(2019-09-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3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9-19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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