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4312013
管制編號: T42097012302
事業名稱: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6-20
(2019-06-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6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5日至108年6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16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20
(2019-06-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6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5日至108年6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1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9
(2019-06-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2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0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9
(2019-06-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2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9
(2019-06-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2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06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9
(2019-06-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2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7日至108年6月10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9
(2019-06-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2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7日至108年6月10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9
(2019-06-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2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7日至108年6月10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09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9
(2019-06-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2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7日至108年6月10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4
(2019-05-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18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5-2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4
(2019-05-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19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5-29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4
(2019-05-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19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5-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4
(2019-05-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19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5-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4
(2019-06-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19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日至108年6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01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4
(2019-06-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19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日至108年6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4
(2019-06-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19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日至108年6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03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1
(2019-05-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06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05-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6006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6-11
(2019-05-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06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5-2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1
(2019-05-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06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5-23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1
(2019-05-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06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5-2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1
(2019-05-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06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4日至108年5月2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5-2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1
(2019-05-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07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5日至108年5月2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5-26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11
(2019-05-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07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5日至108年5月2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5-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8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05-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5028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8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8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09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8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8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1日至108年5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11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8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1日至108年5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1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8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1日至108年5月1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13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8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1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8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1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8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05-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5029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9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1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9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8日至108年5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1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9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8日至108年5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19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27
(2019-05-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29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8日至108年5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16
(2019-04-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13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4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4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4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4-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16
(2019-05-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13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01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16
(2019-05-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13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16
(2019-05-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13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03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16
(2019-05-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13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4日至108年5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0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16
(2019-05-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13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4日至108年5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16
(2019-05-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13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5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5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5月4日至108年5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5-06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10
(2019-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08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4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4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4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4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04-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5008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5-10
(2019-04-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08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4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4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4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4-2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10
(2019-04-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08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4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4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4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4-2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10
(2019-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09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4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4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4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04-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5009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5-10
(2019-04-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09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4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4月27日至108年4月2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4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4-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5-10
(2019-04-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5009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4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4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4月27日至108年4月2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4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限2019-04-2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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