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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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2021-06-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0-060018 事由:系民眾陳情,經本局派員於110年6月7日12時00分至本市三民區凱歌段818-1、820、820-1、829-2地號工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該址交通公路總局高雄市監理所苓雅監理所遷建計畫新建工程,經會同該場址工地主任至場內巡查,現場正有三台抽水機進抽除該地逕流廢水至場外水溝,過程中並未經過沉沙池沉澱,現場已立即將排水管移置入沉澱池,惟上述行為已致場外水溝有泥沙淤積,進而污染承受水體。再查,該址工場地址位於愛河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 項第2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11 (2021-02-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30015 事由:貴公司110年2月26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岡山區介壽路60號 (岡山區陽明段882地號等8筆土地)高雄市岡山區兆湘國小辦公大樓及東側、前側教室拆除工程及新建工程(建築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9月9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2937-1號拆除核准函),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且應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11 (2021-02-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30016 事由:貴公司110年2月26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岡山區介壽路60號 (岡山區陽明段882地號等8筆土地)高雄市岡山區兆湘國小辦公大樓及東側、前側教室拆除工程及新建工程(建築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9月9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2937-1號拆除核准函),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且應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