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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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9 (2016-11-30)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 文號:23-106-02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重複鍵入 事由:發包『屏東熱帶農業觀光百果園』開工日起逾期42日(105年11月30日至106年1月10日),始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治費,顯已逾三十日之申報期限。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不須繳納 |
2018-05-04 (2018-02-2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7-050002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本府辦理「屏東縣觀光景點交通雙語指標系統建置計畫」,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7年2月26日,申報日期為107年5月2日,逾期日期為65天,空污費為76,303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55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8-08 (2018-04-1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7-080001 事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本府辦理「107年度屏東縣轄內公園等設施維護及搶修工程(開口契約)」,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7年4月12日,申報日期為107年7月27日,逾期日期為106天,空污費為18,927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55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20 (2018-04-24)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7-060006 事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本府辦理「屏東縣政府北棟大樓廁所整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7年4月24日,申報日期為107年6月14日,逾期日期為51天,空污費為11,966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55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20 (2018-05-0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7-060005 事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本府(文化處)辦理「屏東市立復興圖書館新建及原有建築裝修統包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7年5月3日,申報日期為107年6月12日,逾期日期為40天,空污費為94,285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55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15 (2018-07-0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8-040003 事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本府(水利工程科)辦理「高樹新豐溫泉監測井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7年7月5日,申報日期為108年4月11日,逾期日期為280天,空污費為新臺幣3萬1,320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74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03 (2018-09-2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8-010005 事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本府(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辦理「高屏大橋入口意象-舊橋台門戶地景形塑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7年9月25日,申報日期為107年12月27日,逾期日期為93天,空污費為15萬1,361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74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23 (2018-12-17)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8-010010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本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辦理「屏東縣客庄可可產業跨域推廣所整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7年12月17日,申報日期為108年1月17日,逾期日期為31天,空污費為新臺幣4萬1,094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74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16 (2019-04-1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8-090002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城鄉發展處工商科)辦理「屏東食遊體驗暨農工整合創新場域統包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8年4月11日,申報日期為108年9月6日,逾期日期為148天,空污費為新臺幣2萬2,298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74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02 (2021-07-2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0-080001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工務處養護科)辦理「(110)道路標誌標線工程(預約式開口契約)」,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0年6月11日,申報日期為110年7月22日,逾期日期為41天,空污費為新臺幣2萬4,479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26 (2022-03-2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1-040007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工務處公園管理科)辦理「110年度屏東縣轄內公園等設施維護及搶修工程(預約式開口契約)」,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0年12月27日,申報日期為111年3月28日,逾期日期為91天,空污費為新臺幣1萬5,608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7 (2022-05-0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1-050005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辦理「屏東縣青年旅創基地建物整修及空間活化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0年12月22日,申報日期為111年5月3日,逾期日期為132天,空污費為新臺幣4萬8,883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7 (2022-05-0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1-050006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辦理「屏東青年教育創生基地建物整修及空間活化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0年12月22日,申報日期為111年5月3日,逾期日期為132天,空污費為新臺幣2萬3,613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7 (2022-05-0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1-050007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辦理「屏東青年教育創生基地周遭景觀及燈光改善暨室內裝修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1年3月21日,申報日期為111年5月3日,逾期日期為43天,空污費為新臺幣2萬1,535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3-17 (2023-02-2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2-030008 事由: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工務處)辦理「車城國小射寮分校新建學生活動中心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2年1月3日,申報日期為112年2月21日,逾期日期為49天,空污費為新臺幣5萬6,656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4-22 (2010-03-25) |
屏東縣 |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099-04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資料鍵入錯誤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