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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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2018-02-0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30022 事由:查台端經營永東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02月0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周界外未有供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並設置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已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18-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01 (2017-07-1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文號:30-106-080002 事由:從事養豬業,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