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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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2021-05-1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080028 事由:其冷卻水塔冷卻水由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與所申領排放許可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26,000 尚未繳款 |
2021-08-11 (2021-05-1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090038 事由:執行事業單位異常分析作業查核,稽查時會同事業代表及專責人員陪同說明。 2.該廠從事食品製造業,其廢水產生經收集後送至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其處理流程:攔污柵→抽水站→調勻站→PH調整池→溶解空氣浮除池→接觸氧化池→三級沉澱池→砂濾池→放流,現場放流口有放流水排放,目視水質清澈故無採樣。另污泥處理→污泥池→污泥脫水機→污泥儲斗→污泥。 3.現場查核情形: 逕流廢水放流口有水排放,經查後為冷卻水塔冷卻水經由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與許可登記不符,將依法告發(14、1) |
否 |
限2021-09-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04 (2014-10-1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3-110011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