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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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3 (2022-10-0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120019 事由:查臺端(永興豫畜牧場負責人)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8日對臺端所屬之永興豫畜牧場(管制編號:T43A0145)進行周界異味官能檢測結果為160,超過排放標準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1月1日屏府環空字第11135258100號函請提供陳述意見,臺端之陳述之理由無法否定違法之事實,茲依法進行裁處。 |
否 |
限2023-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