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烈畜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T4600630
事業名稱: 坤烈畜牧場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下北村二三三之一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豬飼育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4-10-06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10-12
(2022-08-3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6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1-100018
事由:坤烈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公共水體,未及時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
不須改善 33,006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3
(2022-02-14)
*違規情節重大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62000元整。自111年03月23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限改日期:111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1-030016
事由:貴牧場原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備,逕排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查貴牧場前於110年10月19日亦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在案,本次再經查獲違規行為,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之情節重大認定原則。
限2022-03-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6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19
(2021-08-2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67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0-100034
事由:臺端經營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查貴牧場所產生之原廢水未納入廢水處理設施,逕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且貴牧場之畜牧場登記證負責人已變更,未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向本府環境保護局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變更,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3項及第4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限2021-1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67,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7-21
(2021-04-2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7676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0-070056
事由:貴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不須改善 47,676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18
(2020-12-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7676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0-020005
事由: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於大門呼叫無人回應,巡視該場周界發現,該場原水溝有破裂,其廢水有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與鄰近農地,已違反水污染防制法規定,將依法告發。
不須改善 47,676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1
(2020-09-2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1172元整,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 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120001
事由: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處理設施之廢水有疏漏之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不須改善 31,172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10
(2020-01-0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9000元整,應設置防止洩漏未經處理之污水設施或改善污水管線避免洩漏。限改日期:109年03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020007
事由: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處理設施之廢水有疏漏至水體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20-03-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9,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10-26
(2019-08-0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100024
事由:經查為養豬場,場內設廢污水處理設備,勘查時場區無人,巡查其場區四周未發現有排放廠內廢污水情事,查其放流口仍未設置採樣平台,現場拍照存證,依規定函文意見陳述。
限2019-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14
(2018-04-1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7-060023
事由:台端經營坤烈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4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8
(2017-04-1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6-050022
事由: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不須改善 31,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0-05-03
(2010-04-0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依規定期限期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限改日期:099年05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099-050002
限2010-05-30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