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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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7 (2017-12-2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30013 事由:放流口有水排出,經本局於放流口採集水樣,檢測項目COD,SS,樣品依規定之品管保存,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09 (2017-04-1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口,應設置告示牌。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80021 事由:從事豬飼育業,經查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口,未依規定設置告示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