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龍殿畜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管制編號: T46A0110
事業名稱: 開龍殿畜牧場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一三二二、一三二二之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牛飼育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4-03-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08-01-30
(2007-12-0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1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28
(2023-10-10)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110016
事由: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1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23-12-30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08
(2021-08-1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0-100017
事由: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41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21-11-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08
(2021-03-2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60017
事由:牧場之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8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
限2021-07-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100017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25
(2018-03-0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34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40042
事由:開龍殿畜牧場從事養牛業,案經本府環保局107年03月08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90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4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化生需氧量檢測值77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23,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10
(2022-11-2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34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30009
事由:臺端所經營之開龍殿畜牧場從事牛隻飼育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28日派員稽查,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1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1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限2023-04-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3,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12
(2019-10-0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88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120027
事由:從事乳牛飼育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6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54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不須改善 28,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30
(2020-10-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5007元整,牧場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其有疏漏致污染水體者,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 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100050
事由:臺端經營開龍殿畜牧場從事牛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場外水溝下方有裂縫,致廢水滲出流至承受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20-11-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35,007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3
(2020-02-2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96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9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9-040020
事由: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04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20-05-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9,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23
(2017-04-20)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050026
事由:從事養牛業,飼養規模超出排放許可證登記內容,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內容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不須改善 63,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8-23
(2021-07-2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3991元整,牧場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其有疏漏致污染水體者,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 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0-080040
事由:牧場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其有疏漏致污染水體者,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 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限2021-08-23前改善
不須改善
83,991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06
(2022-07-05)
*違規情節重大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廢水應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並由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限改日期:112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2-010004
事由:貴場之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施,用管線直接排放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
限2023-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