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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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2 (2021-03-09)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96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60069 事由:臺端經營東餘畜牧場從事養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3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2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20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 |
否 |
限2021-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9,6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27 (2019-12-0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9-020049 事由:派員督察時,發現該廠鍋爐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且煙囪連續排放白煙,於該煙囪西南方目測判煙,前三分鐘不透光率平均達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2-02 (2017-12-2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20001 事由:台端經營東餘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12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1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03-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18 (2017-04-1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改善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數值每日記錄,應於期限內完成改善或補正。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文號:30-106-080044 事由:從事豬飼育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所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未依規定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及用電度數數值一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