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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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2024-02-1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3-040005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長治鄉昌榮段493-10、493-29、902-10、902- 13、902-14等5筆地號土地辦理「作業廠房新建工程」,係 屬應繳納空污費工程,依法應於開工前申繳空污費,本工 程開工日期為112年10月11日,惟遲於113年2月16日方完成 申繳,逾期128日,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 定,茲依同法第74條第1項、第85條規定及公私場所固定污 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 ,裁處如主旨。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