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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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4 (2021-08-0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38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0-100008 事由:從事豬隻飼育業,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99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14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另查現場廢水處理設施滿溢,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色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21-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2,038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