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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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7 (2018-09-0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7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7-110040 事由:從事豬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35.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18-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3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21 (2018-11-2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68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30034 事由: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5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0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19-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6,8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9-10 (2021-07-2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90018 事由: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淡淡異味3.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水,逕行採集水樣一組封瓶送驗,現場檢測PH7.17 水溫28.9,檢驗項目:BOD.SS.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 由系統預帶, |
否 |
限2021-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