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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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8 (2021-05-0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70078 事由: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淡淡異味,據業者表示目前飼養約600頭,廢水處理設備流程:原廢水>厭氣池2>曝氣池5>終沉池2>放流3.稽查時發現該場未申請沼渣沼液肥份利用計畫核准,逕抽取厭氣池廢水澆灌至農地灌溉,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將依法告發。 由系統預帶,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13 (2020-02-0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40008 事由:查臺端經營正武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核,發現貴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每日記錄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限2020-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06 (2020-02-1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40003 事由:正武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2月11日於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檢測值79,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否 |
限2020-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10 (2019-09-1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牧場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其有疏漏至污染水體者,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8-120012 事由:臺端從事豬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稽查發現有管線破裂致廢水漫淹溢流入承受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