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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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 (2017-04-27)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50017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27日派員督察 ,該牧場設有廢水貯留設施,其所產出廢水經貯留後再以 溝渠方式輸送至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委託處理,惟查未依 規定逐日逐批記錄廢水貯留時間、輸(運)送方式、水量及 處理水量等資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 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規定。該牧場設有廢 水貯留設施,其所產出廢水經貯留後再以溝渠方式輸送至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委託處理,惟查未依規定逐日逐批記 錄廢水貯留時間、輸(運)送方式、水量及處理水量等資料 |
否 |
限2017-08-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06 (2014-05-27)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文號:30-103-08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28,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1-06-16 (2011-04-14)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8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6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38,000 已分期已繳清 |